本校特教輔導具體作法
01 /
認輔教師關懷制度
每月關懷老師會找學生談話,並將談話內容記錄下來,彙整成歷程,以便更加瞭解學生狀況,在需要時能即時提供學生資訊。
02 /
認輔小團體
03 /
個別化教育計劃(IEP)
對於身心障礙的學生,應先建立完整基本資料外,另應視需要擬定個別化教育計劃,給予個別或混合之學業輔導、生活輔導、職業輔導、心理輔導、體能訓練……,並應登錄於個案輔導紀錄內,俾利提供更適切之協助及轉銜輔導。
04 /
個別化轉銜計劃(ITP)
結合個別化教育計劃(IEP)規劃,提供轉銜服務,結合實習輔導組、就業輔導組、輔導組等相關人員規劃身心障礙學生相關轉銜服務及輔導。
05 /
納入校外輔導諮商資源
- 台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
- 台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巡迴訪視
- 台北市視障教育資源中心巡迴訪視
-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
- 大安少年輔導組
06 /
就業輔導
對於身心障礙學生應提供就業職業訓練相關訊息,並培養職場適應知能,增進身障學生就業之能力。
07 /
升學輔導
各校提供升學相關資訊,並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進行報名、資料準備、志願選填等事宜。
08 /
制訂個別成績考查原則
- 德育成績之考查:比照高中(職)學生成績考查辦理;惟可依其特殊身心需求,彈性調整出缺勤規定。
- 智育成績之考查:依個別化教育計畫,安排適當學習課程,並訂定學習目標及評量標準,可調整學生修習畢業學分數。
- 體育成績之考查:依身心障礙學生體能限制予以彈性設計,以注重學生學習精神、運動道德、體育常識為考查重點。
- 群育成績之考查:比照高中(職)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辦理,惟可依其特殊身心需求,彈性調整。
- 軍訓成績之考查:免修術科,學科比照高中(職)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辦理,惟可依其特殊身心需求,彈性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