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學年度112年班畢業生授獎審查辦法標準公告

一、依據111年1月13日111學年112年班畢業生授獎籌備會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目的:
1、為表揚在學期間表現傑出之應屆畢業生,透過公開表揚,激發學生奮發向上。
2、為鼓勵學生能力多元化發展,透過頒發各類獎項,激勵學生努力學習。
三、111學年112年班畢業生授獎重要時程:
1、公告辦法及標準:112年2月13日(一)
2、受理推薦或自我推薦:112年2月20日(一)至112年4月14日(五)至聯服一、進修部領取並繳交收件。
四、111學年度112年班畢業生授獎審查項目如下:
日間部、國際部共同具備條件:
(一)德行表現優良,能遵守團體生活約定者。(含5/23前完成替代約定或觀監護已結案者)
(二)符合本校畢業資格。
(三)需完成公共服務時數登錄,包含專業志工小時及一般志工服務各8小時。
(111學年度因疫情影響,一般志工時數可2小時折抵專業志工時數1小時)
進修部具備條件:
(一)德行表現優良,能遵守團體生活約定者。
(二)符合本校進修部畢業資格。
(三)學生在學期間至少通過一張技能證照檢定。

相關辦法及表單:

111學年度112年班畢業生受獎審查辦法

111學年度112年班畢業生受獎獎項選拔標準

111學年度112年班畢業生受獎推薦單(日間部國際部)

111學年度112年班畢業生受獎推薦單(進修部)